|
||||
“暑假就要结束了,我们为学生们准备了神秘的开学礼物。”8月13日,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少年犯罪检察科(以下简称少检科)干警对记者说。
“我们法制社团自编自导自演,排练了一部名为《陷阱》的普法舞台剧,将在9月初的迎新晚会上演出。”少检科检察干警介绍道。该法制社团是由芝罘区检察院少检科与某职业学校共同组建的,检察干警发现该校学生法律意识相对淡薄,与该校领导商讨后,法制社团应时而生。
法制社团建立以来,开展了大量普法活动,如“互联网与自身成长关系”等6个主题班会,以及小班制教学的“小小法制课”——由优秀检察官组成“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定期为学生上法制宣讲课。正在排练的舞台剧《陷阱》,就是由法制社团成员根据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改编的,内容涵盖了在校学生容易遭遇的骗局、困境以及应对方式,正是为新生献上的一份普法礼物。简明通俗而又寓教于乐的方式,新颖别致。同时,少检科干警在今年6月办结一起聋哑未成年人偷窃案例后,筹划拍摄一部专门针对聋哑未成年人进行警示教育的微电影,检察干警与艺术院校教师沟通,编写电影情节,请学生以手语、舞蹈等形式,介绍聋哑未成年人容易涉及的犯罪类型及预防方式,目前已经进入排演阶段。
一份“礼物”的背后,折射出检察干警的拳拳关爱之心。在少检科成立的10余年间,干警们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探索建立了平和司法、品格证据、分案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审前羁押必要性审查、亲属会见、专案专办、跟踪回访八大工作机制。烟台市青年文明号、省级和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多项荣誉称号,成为了他们不懈努力的证明。在每一名少检科干警心中,一种无形的荣誉更令人欣慰,那就是:少检科办理的每年大约60到70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至今没有出现一例重新犯罪。
(本报记者刘洋贾富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