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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在KTV歌厅消费娱乐的过程中,因为“琐事”,一顾客上前抽打了一女服务员一耳光。随即,几个顾客和店方矛盾升级,双方用匕首、镐把等互相攻击中,人数较少的顾客一方跑到旁边一公司屋子里反锁上门。而追打者依然不依不饶,破门而入并将对方一人殴打致死,其余的人也均受伤。
2010年7月24日21时许,被告人孟某得知其兄孟某某在一大酒店内被人刺伤,遂伙同该酒店工作人员崔某、孙某、张某、刘某等多人(均另案处理)追赶与孟某某发生冲突的刘某、高某、尤某。当后几人跑到附近一混凝土搅拌公司一房间并将门反锁上后,追赶者用砖头、木棍等将房门打开,随后对刘某、高某、尤某进行殴打,造成刘某死亡,高某和尤某身体多处受伤。经法医学鉴定,刘某系被人用具有一定质量的钝性物体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高某的头部损伤程度为重伤,其右手小拇指的损伤程度为轻伤。尤某头部、面部等处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庭经审理查明,事情的起因是由于刘某等人在该酒店KTV包房消费唱歌时,高某让一个女服务员“过来”,但对方未答应,高某恼羞成怒中抽打了女服务员一耳光。女服务员跑出后不久,经理孟某某过来询问,和刘某等人矛盾升级中大打出手,导致孟某某后背受伤。听说哥哥吃亏后,孟某当即召集人手追打并最终酿成惨剧。
法庭认为,孟某纠集他人持械伤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聚众斗殴罪,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记者王学军通讯员曹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