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记者傅召平)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14个市州组织开展了新刑事诉讼法专题培训,采取巡回授课的方式,对全省三级法院刑事审判法官进行了全员培训,近2000名法官受训,培训覆盖率达100%。
湖南高院大规模举办这一专题培训活动,旨在进一步强化人权保障意识、程序公正意识、庭审功能意识、证据裁判意识和审判效率意识,帮助广大刑事审判法官正确理解与运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
在近一个月的专题培训活动期间,共举办培训班14期。在湖南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时态,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蔡俊伟,巡视员张明松的带领下,由湖南高院6名资深法官组成2个巡讲组分赴各市州授课。他们分别就“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推动全省刑事审判工作新发展”、“牢固树立现代刑事司法理念,准确理解与正确适用新刑诉法”、“刑诉法修改后证据制度的几个问题”、“刑事特别程序及涉外程序”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对刑诉法修改的背景、修改意图、修改目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中国国情、证据制度以及新刑诉法的刑事特别程序的理解与适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与阐述。
此次培训活动受到广大刑事审判法官的热烈欢迎。在衡阳、株洲、湘潭、郴州等地的培训班里,除了刑事审判法官外,还有人数众多的公安刑侦人员、检察院公诉人员也全程参加了培训活动,每期培训班的人数超过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