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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停车休息?延安车祸暴露监管漏洞
26日凌晨2点40分许,包茂高速公路安塞段发生一起客车与运送甲醇货运车辆追尾碰撞交通事故,引发甲醇泄漏起火,导致客车起火,事故已造成36人死亡。
(新闻详见今日本报3版)
虽然最终的正式事故原因调查报告尚未出来,但该起车祸的发生可谓一目了然:客车在超车的时候发生追尾。至于为什么会死伤如此惨重,相关救援人员也给出了解释:两车追尾甲醇大量泄漏,导致客车严重变形,人员疏散困难,加上事故发生在凌晨2点多,大部分乘客均在熟睡,大量甲醇泄漏,迅速围住客车燃烧,车上乘客逃生机会相当少。
据报道,客车核载39人,实载39人,无超载,原因只能是客车超速或者强行超车所致。央视制作的动画显示,运送甲醇的大罐车是在超车道行驶,而呼啸而来的客车打算从超车道上超车,结果惨祸就在瞬间发生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工程系教授高万云曾分析指出,表面看来每起事故的发生都有很大的偶然因素,但透过事故的表象去看,每起事故实际又都是必然的。这很容易令人想起了著名的海因里希事故法则———那300条事故隐患当中,总有一条隐患会在突然间变成祸端的。我们知道,在高速公路上,总有一些大货车和大客车扮演着霸王车的角色,有的甚至长期霸着超车道行驶。而有些大客车又习惯于长时间地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是致命的。
去年7月22日,死亡41人的京珠高速特大车祸发生之后,交通运输部曾痛定思痛,决定对卧铺客车实行特别监管措施,提出卧铺客车必须强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推行凌晨2时至5时临时停车休息。但很显然,发生在延安的这起特大车祸表明,交通部这项关于“卧铺客车凌晨2时至5时临时停车休息”的特别监管措施,压根就不曾推行开来。不妨设想一下,倘若事故客车严格按照这项规定在凌晨两点进入服务区停车休息的话,该起特大车祸还会发生吗?
交通部对卧铺客车的特别监管措施未能得到有效推行,这其中固然有客车驾驶人员以及客运公司的因素,而包括交通部门在内的客运交通管理部门显然也难辞其咎,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交通部门在提出该项规定之后,究竟采取过什么措施来监督那些客运公司和客车驾驶人员严格执行过?如果只是随口这么一说,并没有任何后续的监管执行措施,那些已经疲劳不堪的卧铺客车司机,照样在凌晨2时至5时的这个危险的时间段里无所顾忌地超速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那这项规定究竟还有什么意义?
事故隐患究竟靠什么来消除?驾驶人员的责任心总免不了有松懈的时候,多拉快跑的逐利冲动也会时时加剧这种松懈。所以,只有强有力,且执行到位的监管制度和措施,才是消弭事故隐患的根本保证。
□辛木(教师)
社评
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