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8月27日讯(记者牟张涛) 24日,家住长乐社区的七旬老人姚新华散步时捡到一钱包,里面有700元现金、身份证和多张银行卡,在原地两个多小时也没等来失主,后通过居委会返还给失主。
24日上午9点,78岁的姚新华散步时,在一自行车后座上看到一黑色钱包,钱包里的身份证显示失主为一云姓女士,因一直未等来失主,便将钱包交给长乐社区书记董绍红。
董绍红根据身份证信息认出失主在扒鸡美食城工作,于是和一负责人联系,将钱包归还给云女士时,她还不知道自己丢了东西。
27日上午,姚新华老人说:“不是自己的钱花着闹心。”记者了解到,老人家庭条件并不太好,平时在小区内经常捡瓶子。他说:“不是自己的钱一分也不能动,这是做人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