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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凌晨2时40分许,陕西省延安市境内的包茂高速公路安塞县段化子坪服务区附近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由内蒙驶往西安的双层卧铺客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包茂高速安塞段K484+95米处,与一辆大型罐车(装有甲醇)追尾,造成两车起火。目前已造成36人死亡。(8月26日新华网)
这与去年京珠高速“7•22”特大卧铺客车事故何其相似:出事车辆都是长途卧铺客车,事故时间都在凌晨(京珠高速重大事故发生在2011年7月22日3时43分,此次事故发生在8月26日凌晨2点40分),事故死伤人数几乎都是“全军覆没”。为何又是长途卧铺客车,又是凌晨高速事故?!
早在去年京珠高速“7•22”事故发生后两天,2011年7月24日,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卧铺客车实行特别监管措施,提出卧铺客车必须强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推行凌晨2时至5时临时停车休息。但这一制度既非强制措施,又缺乏有效监督,而今基本上已沦为一纸空文。对于运输企业来说,面对这样“耗时耗资”的非强制性规定,其执行的主动性、积极性不会有多高;对于交通监管部门来说,面对这样“费时费工”的制度,很有可能变成“走过场”式的敷衍了事,上头的目光一转移,下面的执行也就会走形。此次包茂高速事故应证了这一点:如果内蒙古相关方面做好运输企业监管,使客车能够遵行“3小时停车休息”的制度,或者陕西相关部门做好高速监控,强制司机休息,都有可能避免事故的发生。另外,除了“停车休息”制度,交通运输部还规定,4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双驾驶员,公安部也要求,客运车辆每行驶400公里,至少休息20分钟。而这些规定,现实中又执行得如何呢?恐怕答案同样不乐观。
另外,鉴于卧铺客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2011年12月31日,工信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632号文,在全国范围内对卧铺客车实行新品申报和注册登记的临时限制,这也意味着根据卧铺客车正常报废时间,5年左右,客运市场上的营运卧铺客车将消失。事实上,卧铺客车的车型体积大、重心高、过道窄、车门少,不利于紧急转向和制动,不利于人员及时疏散和逃生,如此次包茂高速事故车辆就仅有一扇门,乘客不得不从车窗逃生。与此同时,长途和超长途客运中,疲劳驾驶、超速、超员、随意上下车以及私自改变线路等极具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增大了安全隐患。据数据显示,最近17个月全国至少发生了6起双层卧铺客车事故,多达140人遇难。另据统计,我国卧铺客车数量占大客车的比例为1%左右,但其事故死亡人数占大客车事故死亡人数比例达10%。而包茂高速事故,也再次为长途卧铺客车安全敲响了警钟。可以说,在长途卧铺客车逐渐退市的5年,如何才能防止类似京珠高速、包茂高速客车事故的再次发生,值得进一步反思。
除了长途卧铺客车的存废问题,需要反思的,还有长途客运安全制度的完善与执行问题、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问题等等。其实,相关的安全制度已经不少了,关键的问题仍然是执行不力、监管不到位。此次包茂高速客车事故的教训是惨痛的,但如何能将教训化为反思,把反思变成制度,并且落实到行动上,堵住安全漏洞,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这才是最重要的。(文/闻天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