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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
4家单位都说无法认定责任
货车的车主是合川人唐玉贵,车辆长期受一家物流公司租用,平时,唐玉贵雇兄弟唐玉明开车,往返拉百货,月薪4200元,窦维凡的月薪不到3000元。
在事发后,线缆的两家所属单位各自替伤得最重的窦维凡垫付了医药费2.4万元。
唐玉全列举的损失清单上显示,车辆维修费3.2万,拖车费3300多元,烂车停车保管费850元,租车转运费2400元……
庭审中,四家单位均承认,跌落的线缆中,确实有他们单位的线缆,4种线缆绑在一起。但具体是因何原因跌落的,无法证实,也不能证明事故完全是他们的责任。
由于案情复杂,诸多细节双方争议大,法庭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