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0日118114热线消息(记者张汝树通讯员王明强)近日,消费者张女士投诉称在购买的面粉中发现一绿色异物,厂家竟说质量合格,拒绝调换。
张女士发现问题后,找到面粉厂家,而厂家以该异物为面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影响食用为由,拒绝调换,张女士多次到厂家讨说法均无回应,于是找到工商部门帮助其解决。
工商部门认为面粉中出现异物,产品质量受到影响,要求厂家进行退换。经过调解,厂家赔偿消费者同规格的面粉一袋及现金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