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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伟通讯员魏松耀)“你们是怎么找到这来的?”高某面对“从天而降”的执行法官一脸惊愕。8月30日上午9时,灵武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终于找到了长期躲避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高某。高某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教育下,决定当场履行拖欠申请人刘某的抚养费3000元。
2008年11月,灵武市人民法院判决高某之子由刘某抚养,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给刘某,直至高某之子年满18周岁。但自从2012年1月开始,高某便不再向申请人支付抚养费,为了保障高某之子的合法权利,刘某于2012年6月向法院申请执行。
灵武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却发现高某的居所早已人去楼空,执行法官只好去高某的工作单位了解情况,这才得知高某早在数月前就不在该单位工作了,只听说在灵武市城北租房住,具体地点没人清楚。
执行法官经过长时间的调查终于找到了高某。
“你躲到哪里都能把你找出来。”执行法官说道。最后,高某在执行法官的教育下,愿意当场履行拖欠了儿子6个月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