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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河西区读者孙女士给本报投诉版发来电子邮件反映,近期她在网上购物,两次要求送货的快递公司上门服务均遭拒绝。记者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孙女士邮件中说:“近日,我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一件商品,对方联系了中通速递公司发送我的货物。商品8月24日从北京发货,按照该公司物流动态显示25日开始派件。8月26日下午,我接到送件员打来的电话,让我到楼下取件。但当时家中只有我和未满周岁的儿子在家,无法到楼下取件。我说明原因后,送件员好像没听见一样,照样让我下楼取货。由于快递是门对门的服务,因此我要求他送货上门,结果送件员不予理睬,我当场把电话挂断了。转天,送件员再次送货。当时我正在上班,家中只有一个80岁的老人和儿子,同样不能下楼取货。我在电话里央求送件员上楼,但他推说车子坏了没有锁,丢了东西没人负责,当天还是没有拿到我的货物。无奈之下,我向中通公司上海总部进行了投诉,对方答复24小时内有人处理此事。8月28日下午16时,对方给我回了电话,说已经责成天津地区负责人处理此事。但直至29日,对方仍然说还在处理,其间送件员一直没有联系我。”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了中通速递公司上海总部,同样得到了对方正在处理此事的答复。根据刚刚颁布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中对快递服务准确性的描述,快递服务组织应将快递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标准中对于方便性的描述为快递服务组织在设置服务场所、安排营业时间等方面,以及在收寄、投递、查询、投诉处理等环节,应考虑用户需要,以便为用户服务。此外,根据该标准,除了与用户有特殊约定(如偏远地区),快递服务时限应满足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72小时、港澳台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6个工作日。
截至记者发稿时,孙女士致电本报表示,中通公司8月31日已派另一位送件员将其购买的商品送到了她的家里。(记者孙毅实习生叶佳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