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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根据公安部规定,从本月起,在天津就业、就学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本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记者就具体的办理程序咨询了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相关负责人。
可申请证件类型
在本市就业、就学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提交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的申请,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以及证件加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将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
办理时间和地点
在津就业、就学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申请手续,须本人到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一楼接待大厅处,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出入境证照专办窗口提交申请,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四的9时至17时,周五至周六的9时至16时。地址:河北区寿安街19号。咨询电话:24458825。
需要提交的材料
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须提交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或暂住证明),以及“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原件及申请当月前连续一年的缴纳情况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险缴存地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县分中心出具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个人)”,并加盖公章。
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学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须提交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就学院校学籍主管部门开具的“在学证明”,并加盖公章。在本市可以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体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天津职业大学、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工业大学等57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