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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晚报讯针对电动车速度过快的问题,《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新国标自9月1日起开始实施,是否意味着驾驶者要办理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手续后才可以上路?
昨天,重庆晚报记者从交巡警总队获悉,重庆尚未对新国标有明确的操作规程,电动车暂时仍认可在城区通行。交巡警总队相关人员表示,怎样实施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也就是说,重庆的电动车主或准电动车主,购买和骑行电动车仍和以往一样。
重庆晚报记者黄河徐其勇任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