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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准确理解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精神实质,正确执行天津市检察机关《关于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的若干规定(试行)》,日前,市检二分院侦查监督部门邀请了天津市华盛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座谈,就审查逮捕阶段如何听取律师意见及听取意见后如何反馈审查结果等内容进行深入研讨交流。双方在研讨交流过程中,紧紧围绕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就律师参与审查逮捕程序时间、方式,以及检察机关如何保障律师参与审查逮捕程序等具体可操作性的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和沟通。律师事务所对该院积极应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而未雨绸缪,开门纳谏、征求意见,共同研究对策、措施的做法表示由衷地赞赏,充分体现了该院注重执法的规范化建设,注重法律程序与实体并重、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执法观,并表示双方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加强交流,为天津市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出贡献。(通讯员张国岩徐士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