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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雷辉通讯员/崔杰锋)番禺一村委会主任私自将村建设用地指标偷偷无偿置换给邻村,个人从中收取好处费35万元。番禺区检察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该村主任黄某某依法提起公诉,近日,区法院一审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2年8个月。
2002年,黄某某退伍返乡任村委员会主任。该村一建设用地因在水源保护区无法进行工业开发,按规定可进行置换但必须有偿。2003年,邻村刘某某等托黄某某协助办理指标无偿置换,并允诺付好处费。黄某某受托后,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及村两委决定,私自办理相关手续,多次收受刘某某等贿送的好处费共35万元。
身陷囹圄的黄某某对此懊悔不已:“在村委会主任这个位置勤勤恳恳干了10年,一时贪念拿了不该拿的钱,以为自己不是国家公务员不会有大事,没想到构成犯罪,最后什么都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