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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昌平)“我认罪。”甫一开庭,54岁的曹光盛就开始忏悔。这位曾经以为人消灾的名义在寺庙做法事的“大师”,因涉嫌诈骗他人钱财,今天上午在昌平区法院出庭受审。
曹光盛说,他在昌平区某庙内租用地方,以住持名义从事起名、算卦等活动,每年租金10万元。在经营过程中,曹光盛还雇佣了袁付友当其徒弟,每做一场法事,付给袁付友200元。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0年9月至10月间,曹光盛伙同袁付友等人在昌平区回龙观镇某庙内,先后多次以做法事能够消除家庭不和为名,骗取夏某两万余元。后以为夏某祖坟看风水以消除家庭不和为名,骗取夏某3.5万余元。2011年5月至6月,曹光盛等人以同样手段骗取刘某、崔某两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曹光盛、袁付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诈骗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曹光盛说,他在寺庙内从事起名、算卦等活动赚钱,但宗教协会并不允许他做法事。为了赚钱,他开始骗一些香客做法事。“做法事并不能解决家庭不和、睡眠不好等问题。”他之所以声称做法事有效果,就是为了骗钱。法院今天未当庭宣判。 J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