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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肥东县为了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在村级实现全覆盖,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村务公开”工作有机相结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政策在阳光下推进,让廉政防控在阳光下监督,确保村级经济稳步发展。
该县结合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加强对强农涉农补助补贴资金、涉农项目资金的监管,在村级“三资”账户上设立强农惠农等专项资金往来账或辅助账。完善资产、资源处置、发包程序,规范资产、资源的管理,加强村级资金的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处理到位。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三资”、村级事务以及村(居)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管。该县将村级干部廉洁自律的行业标准作为“村务公开”的一部分,分季度及时进行公开,聘请村级监督委员会成员作为廉政建设的监督员,对照农村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查找风险点,参与防控建设。该县古城镇将村务公开与廉政风险防控两项工作结合得比较好,镇党委政府将村(社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定期组织镇纪委、组织、农经等部门,对26个村(社区)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进行检查,检查项目涉及经济、政治、组织、文化、社会事务、作风以及反腐倡廉建设等工作,并收集和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从而让村级经济和社会发展步入强基固本、规范运作、廉政为民、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宋孝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