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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查处10件商业贿赂案件
本报讯(记者李立志通讯员南宣、力勤)记者昨日从南沙区有关部门获悉,南沙区自今年初“三打两建”活动开展以来,区纪委监察局和区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坚持“以打促建、打建结合”方针,突出办案重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南沙区纪检监察系统共办理商业贿赂案件10宗10人,涉案金额90.46万元。其中涉及村“两委”干部案件3宗3人,涉及国有企业案件3宗3人,涉及区属医院案件2宗2人,涉及区直属机关案件2宗2人。其中,南沙港口开发公司总经理受贿被起诉案颇受关注。
王某峰案发前任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他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建发包过程中,收受包工头温某某(另案处理)巨额贿赂,非法据为己有。
南沙区纪委已于2012年4月18日对王某峰立案调查,同日将该案移送区检察院处理。目前,该案处于起诉阶段。
据记者了解,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属国有企业,成立于1988年8月。拥有港庆仓储有限公司(南伟码头)等6个全资子公司。
村里修路村官从中牟利
陈某全是黄阁镇新海村党支部副书记。2010年1月,中铁十四局因在新海村修建“广深港”铁路拦断一条主干村道,为方便村民通行,与村两委协商另修建一段“U”型道路,由大井村民张某辉承建,同时委托新海村委会验收该道路工程。
2010年8月,道路工程竣工后,新海村主任陈某楠及陈某全等人以加快通过验收为由向张某辉妻子李某波索要了11万元,陈某全从中分得1万元。黄阁镇纪委已于2012年1月9日对陈某全立案调查,2012年8月31日,黄阁镇纪委已对其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