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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狄慧通讯员晁振源)记者昨日从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获悉,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于9月10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开展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加班工资规定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据介绍,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针对易发生的劳务派遣单位、加工制造业、招用农民工较多的机械加工、商贸餐饮以及民营企业等用人单位开展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