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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部门调解下双方达成一次性赔偿38万的和解协议
本报讯(记者曾卫康通讯员汪浩)藏獒咬两岁男童事件达成和解,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越秀区司法局获悉,在当地司法部门调解下,双方达成一次性赔偿38万的和解协议。
今年5月20日上午9时,2岁的谭某在越秀区东兴南路某大院门外玩耍,后误入院内被一只重达100多斤的藏獒扑倒撕咬。大腿、背部、脸部和阴囊等多处被咬伤,浑身鲜血淋漓。
随后,公安机关将伤人藏獒强制送进动物收容所,并对责任方处以1万元的罚款。据越秀区司法部门介绍,6月25日,男童谭某伤愈出院。其父母以人身伤害、狂犬病潜伏期长、咬伤“命根子”影响日后生育等为由,向藏獒所有者某图片公司提起200万元赔偿诉求。
而对方以赔偿额度过高予以拒绝。随后,谭某的监护人及同乡亲友,在该公司办公地讨说法,一度引起公司报警,形成一宗人身伤害赔偿纠纷。
事发后,属地越秀区司法局、梅花村司法所展开调解。最终劝导双方达成一次性赔偿38万元的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