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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小勇昨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工商局决定从9月初开始,利用三个半月的时间对全省成品油市场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
查处掺杂使假维护市场公平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包括全省所有成品油经营企业。以查处水上成品油市场、农村成品油市场和违规设置成品油审批事项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整治。
整治的内容包括:不符合《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要求、未经规划确认的已建、在建成品油油库和加油站;未经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加油站;未取得《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的水上加油站;无证无照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销售假冒伪劣油品、变质油品的行为;非法销售乙醇汽油或甲醇汽油的加油站;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行为等十二大违规行为。
验收不合格要进行整改
本次整治活动分四阶段进行,其中,9月5日至9月20日为排查摸底阶段。对当地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对有关成品油市场违规设置的审批事项进行清查,对所有加油站检查出来的问题,要针对不同类型分别填写不同的专项整治检查表,建立工作台帐。为方便社会参与,各设区市、县(市、区)都要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电子信箱,并向社会公布。
9月21日至11月1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对摸底排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加以整治。为保证整治效果,集中整治期间可实行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
11月11日至11月25日为总结完善阶段。11月26日至12月15日为检查验收阶段。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工商局将于12月中下旬组成检查组赴各设区市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要延长专项整治时间,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治工作走过场、问题严重的地方,暂停审批其成品油经营许可。
成品油经营十二大违规行为
●不符合《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要求、未经规划确认的已建、在建成品油油库和加油站;
●未经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加油站;
●未取得《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的水上加油站;
●无证无照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假冒别人标识从事非法成品油经营的;
●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加油站;
●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
●销售假冒伪劣油品、变质油品的行为;
●非法销售乙醇汽油或甲醇汽油的加油站;
●未安装加油机税控装置、计量不合格的加油站;
●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行为;
●设置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形式的审批事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