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晚报讯袁军(化名)帮朋友填写信用卡申请表,却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用自己手机激活信用卡后,他用这张卡为自己买了个9900多元的相机镜头。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沙区法院获悉,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袁军被判处有期徒刑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重庆晚报记者张亦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