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税总局对人民网网友提问有关红利税征收等问题做出回应,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近日也表示,2005年以来,财政部、国税总局及证监会积极配合协调,已经出台了减半征收红利税的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近年来,各方不断提出,应对股息红利税按照投资者持有期限实行差异化税率征收措施,以鼓励长期投资。证监会已对差异化征收红利税事宜与财政部、国税总局等有关部门进行积极协调,证监会正配合财政部、国税总局等有关部门,对相关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方案确立后,会尽快出台。民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