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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流程着力防范构建权责清晰框架
全市法院按照最高法院和市委政法委关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以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建立健全权力公开透明制度为重点,以清权确权、优化流程、着力防范为手段,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构建起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框架,确保司法权公正廉洁运行。
市高院制定了《关于全市法院系统全面实行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方案》,并成立领导机构。各级法院采取“自己找、同事提、领导点、组织审”的方式,全面清理和确定部门、岗位的职责权限,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认真查找部门、岗位,在权力运行、制度机制、思想道德及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按照廉政风险点易导致腐败问题发生率评定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建立工作台账,实行统一管理。按照合理分权、公开示权、有效控权的要求,建立规范权力运行的规章制度。针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隐患,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进行预警和处理。
经过全市法院系统共同排查,市高院梳理汇总各级法院廉政风险台账,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基本框架,确定应当监督制约的5项权力,即领导班子决策权、干部人事权、财物管理权、审判权、执行权。全市法院系统共梳理出权力行使重点环节88个,廉政风险点120个,经评定风险等级为高的74个,中的28个,低的18个,制定了161项监督制约制度,提升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水平。(天津政法报王志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