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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醉酒驾车的刘某某逆行撞倒摩托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后弃车逃逸,为了躲避查处,刘某某在逃跑时卸下了车牌照,但最终还是难逃“法网”。
9月3日20时,北辰区普济河立交桥下,一辆沿东侧辅道由南向北正常行驶的摩托车突然遭遇逆行小客车撞击,摩托车驾驶人、乘车人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肇事小客车驾驶人卸下车牌照弃车逃逸。
交警宜白路大队办案交警接报后查找到该肇事车车主为居住在宜兴埠的李某,在多方沟通后,李某承认,事发时他和朋友张某都在车上,但驾车的是刘某某。刘某某系河南人,在津无固定职业,以收废品为生,临时租住在东丽区新中村的平房内,但具体住址不详。办案交警让车主李某先行和刘某某取得联系。联系中,刘某某不愿意站出来承担责任。
9月4日零时,办案交警驾驶私家车带着车主李某到达刘某某的暂住地东丽区新中村,因不清楚刘某某具体住址,办案交警决定“引蛇出洞”。车主李某致电刘某某,约其前往事发时另一位乘车人张某家中,刘某某欣然同意。凌晨4时许,办案交警将肇逃嫌疑人刘某某一举抓获。
肇逃嫌疑人刘某某被抓捕后,办案交警对其进行了连夜审理。在接受酒精检测后发现,刘某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87.26毫克,属醉酒驾驶交通违法。事后,刘某某称,前年,他在东丽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将一名行人撞伤,“当时,不仅赔了医疗费,还被伤者朋友毒打。这次撞了人,我第一反应就是怕挨打,这才选择弃车逃跑的。”目前,肇逃嫌疑人刘某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张清通讯员杨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