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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2012年5月至6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我将这次执法检查方式的尝试作一个介绍。
第一,关于将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与立法后评估结合进行。2011年,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工委、中国残联等单位共同启动了残疾人保障法立法后评估,这次评估,通过资料检索、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形式,定性、定量分析了残疾人保障法一些主要制度的执行情况,研究和评估法律制度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工作中,内务司法委员会注意将执法检查与立法后评估统筹安排,相互促进。
第二,关于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网上征求意见的情况。今年4月下旬,我们决定将网上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设定为残疾人保障法中与残疾人关系密切、适宜在网上征求意见的12个问题。征求意见的方式分为两种:一是客观题网上投票,二是在网上直接填写本地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进一步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意见和建议。从5月23日至6月30日,共有5982人在网上投票,反馈的信息多达7万余条,另有4219人次提出关于法律实施的意见和建议5186条。
第三,关于通过信访渠道了解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在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时,请国家信访局提供了残疾人信访情况的书面材料,在赴地方检查过程中,各执法检查小组均通过适当方式了解所到地区残疾人信访情况。执法检查组还鼓励广大残疾人、残疾人家属和残疾人工作者,通过书信方式反映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组直接收集了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残疾人信访情况,并且收到了上百封群众来信。
第四,网上征求意见和信访渠道收集到的意见。网上征求意见和社会各界来信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反映残疾人保障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另一类是进一步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意见和建议。反映法律实施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有些残疾人生活水平较低,政府给予的帮助和扶助措施还不能有效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残疾人就业压力较大,有些地方残疾人就业中存在歧视,残疾人保障法中的一些就业保障措施落实不够好,等等。
第五,这次执法检查,在较大范围内发放了调查统计表,了解法律的实施情况。采取大范围发放调查统计表的方式,主要是解决检查范围窄、信息数据不充分的问题。这次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组向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5个市(州、盟)和26个县(区)的795个单位(主要是各级残联、人社、卫生、教育、财政等部门)发放了调查统计表,了解这些地方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康复、教育、就业等数据信息,收集到的数据多达4000余组,远远超出传统的执法检查。
第六,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执法检查报告中的体现。网上征求意见和通过信访渠道反映了许多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共性问题,比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残疾人就业问题、重性精神病人康复问题、残疾人托养问题,这些问题在执法检查报告中都有所反映。
这次执法检查在方式方法上所作的尝试是初步的,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总结和完善,不断提高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