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记者张仁平)福建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推进会日前结束。会议围绕六个专题,针对实际问题提出应对措施,以此推动修改后刑诉法在公诉环节的落实。
修改后刑诉法关于简易程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二审开庭以及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规定,是检察机关公诉工作涉及的六大方面内容。针对这些内容,福建省检察机关在探索实践中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此次推进会以发言交流研讨或观摩评议的形式,进行借鉴推广。对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会议提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缩短与修改后刑诉法实施过程中的磨合期。
“刑诉法修改与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完善”专题有三个议程,先由福建省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就修改后刑诉法对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的规定及其影响等方面进行阐述,再由与会人员对一起有证人、鉴定人出庭的故意伤害案进行观摩评议,最后福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介绍辖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经验做法。
三个议程,点面结合,有证人、鉴定人出庭工作经验总结,有困难和问题呈现,有应对措施和办法,将检察机关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工作向前推进了一步。
“修改后刑诉法对公诉部门而言意味着指控犯罪难度加大,出庭任务加重。因此,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有了经验,更要及时总结推广。”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