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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河北省赤城县炮梁乡金家庄村突然变得很热闹,原来,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和法院的法官一起来公开审理本村郝祥老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一案,当地不少村民听说后,都兴致勃勃地来旁听。
案情很简单,今年年初,炮梁乡金家庄村民郝祥在自己家院里偷偷种植“大烟”(罂粟),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面积为29.58平方米,罂粟共计572株,郝祥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发后,郝祥因身体有病被取保候审。
在审查案卷过程中,案件承办人曹建雄得知郝祥已经73岁,体弱多病,他的老伴和两个儿子都是聋哑人,而且都是精神病患者,家中生活非常困难。综合这些情况,为扩大教育面,曹建雄建议该县法院到被告人所在地开庭,认为这样做有三点好处:一是到农村案发地开庭可以极大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二是能够向群众宣传种植罂粟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告诫村民致富要走正路;三是人性化办案,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庭审过程中,曹建雄结合这起案件,向旁听的村民们讲述了种植毒品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并指出,近年来居住在偏僻农村的个别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自己年纪大,即使犯了法,也不会坐牢,“这种认识是非常错误的,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不能等到坐了牢再后悔。”
经过审理,郝祥最终因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法院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在一阵阵叹息中,不少村民深有感触,“不论干什么,都不能走歪道”,“这样的判决,我们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