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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张庆水
“滴滴滴……”正在外面办事的山东潍坊市民老李的手机短信铃声响了,打开一看:“您对我们的民警在办理您的案件中有什么意见?是否满意?”落款是潍坊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老李毫不犹豫地回复了:“满意。”
原来,8月26日下午,老李车库内价值一千多元的建筑物品被盗,所幸在民警的帮助下,被盗物品很快被追回。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公安机关还对此进行了回访。
警务回访机制是潍坊市公安局为打造公正公信、阳光透明的执法服务方式而推出的一大举措。该市公安机关积极构建回访、整改、服务、监督“四位一体”警务回访体系,使警务工作更加符合群众意愿,更多满足群众诉求。为此,潍坊市公安局制定了《潍坊市公安机关警务回访工作规定》,明确各警种各部门回访内容,积极构建“层级清晰、责任到人”的三级回访工作体系。
“一线执法服务所队负责对本单位接处警警情、办理案件、受理审批事项进行回访,已回访群众8.5万余人次。”潍坊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民警丁闽介绍说,回访办每月从各警种单位受理警情、办理案件、信访事项、办理证照和审批事项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0%的案件事项进行复访,并定期通报结果。
为提升警务回访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潍坊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研发了警务回访综合系统软件,将回访、走访群众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进行分类管理,实现了警务回访的全覆盖、综合分析、动态考核。
高新公安分局局长钱文亭说,该局将征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逐一归类整理,实施“项目化”管理,并从社会各界聘请10806名监督员进行全程动态监督。
据潍坊市公安局局长闫希军介绍,在2010年、2011年山东省公安机关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中,潍坊市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分别达到97%、96.54%。
本报潍坊(山东)9月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