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虽然没有取得驾驶资格,但仗着自己曾经“摸”过车,便贸然驾驶,没想到车刚启动便接连撞倒多人。近日,邹志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1年12月11日上午,在襄州区金华市场摆摊的邹志强在人车密集的市场闲玩。11点左右,邹志强看见白某正在修自己的车,便上前帮忙。邹志强很想过过车瘾,趁白某忙于生意之机,穿着拖鞋进到驾驶室将车发动,由于毫无驾驶技术,车子弧形前行10余米便撞倒正在玩耍的孩子小慧和晓晨,邹志强急忙左打方向,却错把油门当刹车,面包车又猛然前行,撞倒4岁的小雅和2岁的小轩,同时将一辆摩托车撞倒。后经鉴定:小雅构成重伤,其余3个孩子构成轻伤和轻微伤。当日,邹志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段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