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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央银行与大陆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同时宣布,双方已正式签署“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协商多时的两岸货币清算机制终于尘埃落定,未来两岸货币可以直接交易,对于人民币国际化、提升台湾金融市场全球地位都具有正面意义,两岸金融交流与制度化经济合作,也将迈向新的里程。
各界殷切期盼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尽速建立,主要是近年来两岸之间人流、物流、金流快速扩张,衍生对货币汇兑的庞大需求,新台币和人民币不能直接兑换,非常不方便;同时,由于两岸货币都不是国际准备货币,无法在国际自由兑换,双方只能以第三方货币(主要是美元)为中介进行兑换,徒增换汇成本和汇兑风险。为使两岸之间的货物、服务贸易可选择新台币或人民币作为支付货币,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确实有迫切性。更重要的是,两岸建立货币清算机制,可为两岸金融服务业开辟金融合作新领域,创造庞大的商机。
全面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后,双方金融机构即可在各自中央银行准许下,开办新台币/人民币存、放款与汇兑等相关业务,甚至进一步开发各种财富管理的金融商品,从长远看,将为两岸金融服务业开启新蓝海。人民币国际化正稳步推进中,两岸货币可以直接清算,有助于扩大人民币离岸业务;台湾金融机构的人民币业务不断扩大,有机会发展成为香港以外第2个人民币离岸市场,让人民币离岸市场体系之运作更有效率,催化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达成两岸经济双赢的局面。
台湾要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成为香港以外第二个人民币境外中心,借鉴香港经验,一定要有充足的人民币流动性和风险性工具,因此,未来除了开放DBU承做人民币存、放款及汇兑等业务,开放个人户和企业户贸易、投资的结算及支付,且不设兑换限制外,更应该争取开放两岸银行相互投资债券市场,甚至允许两岸企业、金融机构至对岸发行本币债券。这些计划要实现,必须尽速松绑相关法规,给予金融业者在人民币计价的金融商品创新上有较大的空间;业者在人民币金融商品创新能力方面也应加把劲,以掌握商机。
(摘自台湾《经济日报》9月1日社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