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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两名男子因犯强奸罪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押期间经他人检举,二人还涉嫌抢劫。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黄某、姚某都是宝坻区某绣花厂工人,月收入3000元左右。然而,二人总想发“快财”,最后竟然想到了抢劫这一“发财”之路。 2011年8月24日22时许,经预谋,黄、姚二人尾随一男子至钰华街郝庄村北侧胡同内。黄某用随手携带的弹簧刀顶住该男子后腰部欲实施抢劫,不料却被对方摔倒在地。正在20米外接应的姚某见状未敢靠近,后黄某落荒而逃,致抢劫未遂。
日前,黄、姚二人因犯强奸罪由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押期间,他人检举称,黄某一年前涉嫌抢劫。公安机关立即对黄某进行讯问,黄某交代了其伙同姚某抢劫一事。(记者郭佳通讯员蔺雯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