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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中国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涉嫌刺死韩国海警一案昨天(13日)在韩国首尔高等法院进行了二审宣判,一审中被判处30年有期徒刑的程大伟,在二审中被改判为有期徒刑23年,程大伟是否会选择继续上诉争取三审?
今天(14日)一早,程大伟的辩护律师胡献旁驱车约一个小时到达看守所,看望了昨天刚被判处23年有期徒刑的程大伟。
胡献旁:他肯定的跟我说一定要上诉。我也把他妻子高丽伟今天早上跟我打的电话的意思告诉他,他妻子支持他上诉。
昨天,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就韩国海警被刺案做出二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程大伟有期徒刑23年,并处罚金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2万元)。判处被告人刘连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2万元)。同时驳回其他人员的上诉请求。尽管从一审的30年刑期被减到23年,程大伟认为量刑过重。
胡献旁:判决书我们都没拿到,他也没拿到,我们昨天是听了口头宣布的理由。对程大伟来说,他认为对他判决23年还是重,所以他要上诉。
这也是他的妻子高丽伟的感受。
高丽伟:虽然说减了七年,但咱肯定不是故意要刺死韩国海警,也是一时冲动失手了,拿故意杀人量刑,我这对象也是最重的刑了。判了23年,我觉得还是很重。
在程大伟的律师团看来,昨天的判决也有值得商榷之处。
胡献旁:从整个宣判的结果和分析的理由来看,我们提出来的是五点辩护意见,最关键的他没有采信。我们提出来法律使用错误,用韩国所谓的《专属经济区法》审判中国公民是错误的。因为中韩没有签署专属经济区条约。第二条,程大伟是不是存在正当防卫,这个没有查清楚,这一点他回避了。第三点,刀的长度、凶器的长度,也回避了。
律师胡献旁表示,今天他将回国拟定上诉状,上诉的理由应该在五点辩护意见的范围内。在上诉状拟定之后,他将通过其他途径在七日内,递交到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在实行三审制度的韩国,法院三审时不开庭审判,采取的是书面审的方式。
胡献旁:对于辩护律师来说,就不需要出庭了,只有可能以继续补充书面材料的方式,递交给韩国法院。法院审查以后就下判决,具体的时间由法院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