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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政府和社会组织有效合作、良性互动,才能优化社会治理结构。只有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才能使社会组织在提供优质服务、反映民众诉求、承担社会责任、规范行业自律、联络沟通信息等方面成为政府的好助手、好伙伴。
如今,社会变革日新月异,阶层分化、流动加速,利益多元,社会转型正处于关键时期。一方面,社会活力蓬勃迸发,但另一方面,社会问题不断出现,新老矛盾叠加交织。在如此复杂的形势下进行社会建设,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才能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国际上主流的观点认为,一个成熟的社会体系,应由三大板块构成:即政府组织、社会组织和企业组织。这三大板块构成整个社会“三位一体”为主的社会架构。其中企业作为营利性组织有其特殊性,而对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则更需要政府与社会组织协同共治。
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创新实践,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逐步实现了社会管理主体由传统的政府“一元”向“多元”的转变。广东领全国风气之先,在社会改革和社会组织的发展上更是大胆探索、先行一步。省委、省政府明确指出,要通过政府转移职能,购买服务,激发社会组织能量,提升社会组织地位,形成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互动的格局,从而达到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管理新秩序的目标。这一目标要求作为主导和起引擎作用的各级政府部门,必须具有前瞻性的创新思维,摒弃过去那种粗放型、“官本位”、“高高在上”、“管理者是爷,被管理者是孙子”的僵化落后观念,在行使政府职能过程中,从加强和创新社会建设与管理的高度,建立和发展与社会组织的新型伙伴关系,这是时代发展的需要。
建立和发展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的新型伙伴关系
社会组织是政府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在实现协同共治的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政府部门应该充分利用这一资源,和社会组织优势互补、良性主动。“帕累托最优”理论认为,资源共享和资源互补是组织之间合作的动力,政府与社会组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则是整合双方独特资源和优势力量解决复杂问题的有效方式。
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不仅有助于建立起畅通有效的社会管理机制,协调和化解不同社会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而且能更好地实现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使政府与人民群众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而改善政府的形象,增强民众的政治认同感。建立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关系和协调机制,不仅可以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提高社会公共服务的能力,也有助于优化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使社会组织更好地克服在成长过程中的缺陷,加强自律和自身能力建设,更加健康和迅速地发展起来。政府与社会组织在相互独立的基础上建立创新的合作伙伴关系,其本身是社会管理的理念创新,是一个持续的良性互动过程,而这种良性互动有利于形成新型的社会治理结构。
只有科学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探索多元化的社会治理机制,才能有效解决目前复杂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实现加强社会管理和降低社会管理成本的目的。只有政府和社会组织有效合作、良性互动,才能优化社会治理结构。只有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才能使社会组织在提供优质服务、反映民众诉求、承担社会责任、规范行业自律、联络沟通信息等方面成为政府的好助手、好伙伴。
政府部门应做到管理规范守责、指导工作有方
基于社会组织的民间性、自愿性、公益性、非营利性和自治性的属性,政府有关部门应大力培育和支持社会组织的发展,做到管理规范守责,指导工作有方。要完善社会组织孵化机制,按照“政府支持、民间运转、专业团队管理、政府和公众监督、社会组织受益”的孵化模式,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使之不断发展,成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
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管理
政府应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在政府职能转变中,根据“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理念,将那些可以由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能转移出政府,转移到社会组织中去。正如汪洋书记所说,凡是社会组织能够“接得住、管得好”的事,都要逐步地交给他们。这样既可以减少政府管理社会的成本,又可以调动各种社会力量,扩大社会公共服务供给,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形成政府与社会组织互动的机制。
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是一项艰巨和复杂的浩大工程,任重而道远。我们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精神,努力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举措,发挥政府组织与社会组织两个积极性,为广东的社会建设开启新的篇章,创造新的范本。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研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