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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施中轩
金陵晚报记者潘思佳报道
用车运毒2.5公斤
“我文化程度低,找不到工作,为了赚钱,不得不干起了贩毒勾当。”昨天上午9点半,40多岁的董某被法警带入法庭。整个庭审过程中,他一直垂着头,一脸懊悔。
据了解,董某并没有正式的工作,平时在麻将档看场子。一来二去,也就认识了很多有不良背景的朋友。去年,董某的一个朋友刑满释放后在厦门贩毒,两人在聊天中,董某听说贩毒可以赚大钱,也就动了心,打算利用贩毒猛捞一笔。“由于我没钱买毒品,于是想找人出资购买毒品,我作为中间人从中牟利。”
4月30号,董某找到朋友蔡某,向其讲述了自己的发财大计。经过一番游说,蔡某同意出资37万,并承诺等毒品卖出去后,每公斤给董某不少于29万的好处费。董某一算,2.5公斤冰毒他至少可以拿到70万的好处费,为了这么一大笔钱冒险,绝对值得。
在利益的诱惑下,5月1日,董某租了车,叫上自己的好友陈某一起开车去厦门。在厦门,董某购买了5大包及1小包毒品“冰毒”,并将该毒品藏匿于后备箱和车内隐蔽的地方。
在检查了好几遍后,董某自认为将毒品藏得天衣无缝。5月4日8点左右,董某畅想着赚了大钱后的“幸福”生活,心情激动地驾车返回南京。
他将所有罪揽在自己身上
当天晚上6点左右,董某行驶至宁马高速南京收费站时,被闻讯而来的警方抓获。从车内,警方还查获大量毒品。 经鉴定,该车后备箱内查获的4大袋白色晶体,分别净重501.05克、500.92克、501.04克、501.02克;该车内及后备箱内查获的1小袋及1大袋白色晶体,共净重488.63克,上述白色晶体皆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其甲基苯丙胺含量平均为51.6%。
同日,民警还在董某的暂住处查获大量毒品。经鉴定,1袋及3小袋红色药丸共净重28.727克,1小袋白色晶体净重4.920克,皆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1小袋白色药丸净重0.774克,检出氯胺酮成分;1盒绿色植物状物净重6.530克,检出大麻成分。
被抓获归案后,董某供出了出资人蔡某。
庭审中,董某把所有罪责都揽在自己身上,对于检方起诉,董某表示对起诉书中指控罪名及事实没有任何异议。而对于被“连累”的朋友陈某,他表示很愧疚,并称陈某对自己贩毒一事并不知情。
而说起要亲自运毒的原因,董某说,“毒品的量太大,自己运才能放心。”因本案案情重大,昨天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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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检方人士表示,据不完全统计,从事贩毒的人员中,一是无业人员多,比例高;二是文化程度低;三是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多;四是青壮年多。
而根据我国刑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即冰毒等新型毒品)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毒贩运毒品,一般绞尽脑汁想尽办法藏匿,而这次案件的被告人董某,竟然将价值140万元的毒品直接装在车里运往南京。疯狂的他和朋友驾车一千多公里,从厦门运毒2.5公斤来南京贩卖。然而,满载140余万元毒品的“运毒车”刚到宁马高速南京收费站,就被警方当场查获。近日,此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庭审中,董某把所有罪责都揽在自己身上,称与自己同去厦门的朋友对贩毒一事毫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