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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忍家暴上法庭
本报讯(记者王肖芳)结婚20余年,且儿女都已成家立业,原本可以享受天伦之乐的张某却因难以忍受丈夫安某的家庭暴力,而走进了法庭,提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诉求。
张某以丈夫安某经常酒后实施家庭暴力等原因,向法庭提出解除与安某夫妻关系的诉求。门源县人民法院法官在审理此案中查明,双方于1988年登记结婚,共同生活了二十多年,且三个婚生子女全部成家立业,如轻易判离,免不了双方的晚年生活陷入孤独凄凉的境地。鉴于夫妻感情基础尚好,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就是酒后生事端,伤了女方的心,因此,办案法官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头去做两人的思想工作。从母子情深、天伦之乐等切入点说服原告。又从法理和情理出发,指出被告安某的不当之处。待双方情绪缓和后,法官又趁热打铁,让他们的亲戚朋友,尤其是两人的子女帮助做调解工作,使被告安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庭向原告张某道歉认错,最终张某谅解了安某,双方重新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