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南京9月14日电(记者申琳)9月13日,全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座谈会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中央维稳办、国家有关部委和全国各省区市维护社会稳定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中央维稳办负责人在座谈会上指出,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为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做出的重大决策。截至目前,全国所有省、区、市和地市州盟普遍建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去年以来,全国共评估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5万余件。
中央维稳办负责人表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进一步解决中央有关部署要求本地化、具体化的问题,要进一步解决尚未做到“应评尽评”的问题。抓好“应评”环节,哪些决策事项属于“应评”范围,各地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出明确规定。抓好“尽评”环节,省级维稳办要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凡属于“应评”范围内的重大决策事项,未经评估不得做出决策;对违规做出决策的,在考核时予以提醒、告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