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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一版路途远、路况差,拽车耽误了时间,他们当天在海拔4500米、零下10摄氏度的高山野坡上过了一夜。翌日到达玉石矿,法官们实地调查并耐心疏导,双方慢慢相互让步,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本以为打官司往返要走1000多公里,没想到法官来了,省时省力又省钱。海拔4700米,巡回法庭让我们感受到了‘山高法官近’。”崔保建感动地说。
依托降水稀少但光热资源丰富的自然条件,红枣种植成为若羌的支柱产业,如今20万亩的优质红枣树变成了农民增收致富的“摇钱树”。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枣业巡回法庭”加劲巡回办案,尽力调处红枣买卖、枣地承包、枣树毁损、枣树浇灌争水等枣业纠纷,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今年7月5日,县委授予法院“创先争优群众满意窗口”荣誉称号。
“新形势、新任务催着我们,必须尽快提升‘双语’水平”
记者9月7日从新疆高院了解到,去年全区法院共设立便民诉讼中心362个,巡回审判站、巡回联络点1489个,巡回9612次,办案1.7万件。记者还了解到,在巡回办结的1.7万件案件中,相当一部分“双语”案件是由“双语巡回法庭”办理的。
针对辖区多民族聚居的实际,新疆高院把学习掌握和熟练运用“双语”办案,作为全区法院司法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督促广大法官提高“双语”水平,进而提高“双语”办案质量,更好地化解基层纠纷,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
柯坪县少数民族群众占96%以上,柯坪县人民法院于去年开办“双语”学习专栏,坚持“每日一句”学“双语”。安排汉、维“双语”好的干警当教员,先易后难、从单词到短语、从短语到句型,仔细讲解,大家跟着学,取得了实效。审判员阿力甫·买买提感慨地说:“巡回办案是为了各族群众,新形势、新任务催着我们,必须尽快提升‘双语’水平。”
喀什地区伽师县人民法院现有42名审判人员,能用“双语”办案的有19名,占45%。“双语巡回法庭”坚持巡回办案,对少数民族当事人,首先问清是否使用本民族语言,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2010年至今,该院充分发挥“双语”办案优势,年均受理“双语”案件360件以上,调撤率均达97%,先后被喀什地委、行署命名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被伽师县委、政府评为“民族团结先进单位”。
新疆高院院长乃依木·亚森告诉记者,提高“双语”能力是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实际需要;新疆的区情,要求我们都要争做“双语”法官,更好地为各族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