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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廖奕文通讯员/潮消宣)笔者获悉,潮州市前日审议通过了《潮州市既有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暂行规定》,这是潮州市首个消防工作政府规范性文件。
据介绍,潮州市以传统生产加工陶瓷、服装、印刷、食品、塑料制鞋、电子、不锈钢等产业为主。由于历史遗留等问题,存在着城乡消防规划实施严重滞后、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薄弱、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无序建设、乱搭乱建的现象,导致大量既有建筑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问题。
此次出台的《暂行规定》共十五条,明确了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为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