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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今天上午从市老龄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托老服务需求,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昨天联合印发了《关于对我市托老所给予资助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十二五”期间,市内六区各建托老所两所以上,其他区县各建托老所3所以上,每所托老所拥有床位要达50至100张。
今年将推动区县新建托老所8处。对于新建托老所,按照每张床位1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托老所运营后,按实际入托老人数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运营补贴。据了解,托老所是指短期为老年人提供托管服务的社区服务场所,设有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根据托老所功能、规模与服务能力不同,分为日托、周托、月托三种类型,主要为自理、半自理老年人提供临时托养服务。子女临时不在身边,家中无人照料、陪护的老年人,其他需要短期专业照护的老年人,均可入住托老所。托老所为入托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生活助理,康复指导、训练服务,常规保健咨询、养老护理咨询及指导,文体娱乐活动,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五方面服务。同时,还具有就餐送餐业务,制定老年人营养平衡食谱,合理配置适宜老年人食用的膳食,专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就餐、送餐服务。按照《意见》,本市托老所的建设主体是区县政府,资产为国有,民政部门负责管理和运营,也可委托有资质和能力的社会公益组织承包运营,实现“公建民营”。建立托老所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有与其入托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服务设施,确保设施设备无障碍,信息沟通无障碍,同时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及消防、卫生防病、供热、防暑降温等要求。设置医疗保健室、文体娱乐室、休息室、康复训练室、阅览室、心理咨询室、餐厅等功能区域。提供老年人休息床位50至100张。配备血压计、听诊器、心电图仪等相关医疗设备设施和专业医护人员。托老所按照1名服务人员服务6名老人配备服务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