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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韩均通讯员赵东霞)身为孩子的亲姑奶奶,却因为缺钱还债,竟然狠心将4个月大的女婴卖给他人,后来警方几经辗转才从陕北将孩子解救。近日,经金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陈某被金凤区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
陈某今年38岁,前夫去世后,为了偿还前夫生前吸毒欠下的债务,再婚的她一直生活拮据。今年3月7日,陈某家住甘肃省的侄女将自己两岁多的大女儿和4个月大的小女儿送到银川陈某家中托其照看。此时的陈某正在为债主上门而发愁,看到4个月大的女婴,便萌生了卖掉孩子挣钱救急的恶念。
侄女离开后没几天,陈某就打电话给正在外地打工的现任丈夫杨某,称侄女想把小女儿卖掉,好再生个男孩。与杨某一同打工的韩某正好听到此事,便告诉杨某自己在陕西的表姐苗某想抱养一个孩子。于是通过韩某的撮合,3月16日晚,苗某夫与其丈夫从陕西驾车赶到银川,交给陈某25000元现金,将女婴抱走。
事发一个多月后,侄女夫妇到陈某家看女儿,陈某却谎称孩子被丈夫杨某抱到陕西榆林老家征地“算人头”去了。就在侄女夫妇信以为真时,4月30日,夫妇俩却在陈某家接到杨某打来电话询问孩子的情况。经过追问,才得知孩子被陈某卖了,于是立即向金凤区公安分局报了案。但是无论公安人员如何说服询问,陈某始终拒绝提供有关孩子去向的任何线索。
案件调查中,警方发现陈某在案发时间段内与几个陕北老乡联系频繁,遂跟踪追击,辗转陕西省定边、延川等地,并于5月4日找到了苗某家,让孩子重新回到了亲生父母的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