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严管]
“零容忍”态度,捍卫公平正义防线
“近段时期以来,全省法院连续发生多起严重违法违纪案(事)件,如安阳中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贺晓清等6人涉嫌违法违纪案。贺晓清不仅自己出了问题,还把中院刑庭庭长、法警队政委以及两个基层院的庭长、副庭长牵扯进来。”谈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张立勇院长表情凝重地说:高院这些年在党风廉政方面下了很大力气,连续5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先后13次召开全省法院党风廉政会议;特别是在查处违法违纪案(事)件和进行责任追究上,河南高院在全国法院率先实行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查处违法违纪人数,在全国是最多的。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查处违法违纪人员552人。全省法院共有5名中院副院长、9名基层法院院长、31名基层法院副院长因违法违纪问题,被追究刑事责任或给予党政纪处理。如项城市法院原院长李和鹏、伊川县法院原院长张国庆、鹤壁中院原执行局长赵太启、开封中院原执行局长冯铁中。郑州一执行员,利用职务之便,假冒申请人的名义数次从财务部门领取现金45万元供自己使用,并在其经手的7起执行案件中,私自扣留执行款91.45万元不发还当事人,用于赌博和个人经营活动。洛阳中院4名干警与律师合伙虚构假案,炮制“驰名商标”。这些案件与“个案”相比,涉及面更广、性质更严重、影响更恶劣。
因此,反腐倡廉,必须利剑高悬,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捍卫好公平正义防线。省高院出台的对领导干部问责规定,就是要严管法官队伍,除对直接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外,还要坚决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纠正不愿追究、不敢追究和追下不追上、追小不追大问题。
另外,法院院长也不能为了当好人,把不适宜办案的人放在重要审判岗位上。今后,合议庭审理的案件要同时登记在每个合议庭成员名下,纳入每名法官的绩效考评,案件出了问题要同等追究责任。对于评议案件时合议庭成员不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敷衍应付、无原则附和的,要严肃处理。发生错案的,要首先追究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的把关责任。
昨日,张立勇怒斥法院内的一些老好人领导:“为笼络人心,放纵对法官的管理,甚至纵容法官的过错。让一些法官走上犯罪的道路。很多父母,经过多年培养;把一个大学生交给我们培养教育,我们却把他送进了监狱,你说你到底是对他们好,还是害他们。因此,法院今后要通过制度严管法官的同时,更要严管那些老好人院长,今后,法院还将制定引咎辞职制度,如因管理不善,导致出现重大错误的,院长要引咎辞职,这些规定一样适用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