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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帖称合肥市儿童福利院利用社会捐款买豪华奔驰商务车,并一直闲置。对此,合肥儿童福利院表示,奔驰车是上级财政拨款39万元购买的,主要用于外国客人来儿童福利院认养儿童时使用,平时很少用,“偶尔我们也使用”。合肥民政局有关责任人答复:政府给这样一个福利单位买辆好车并不过分,我认为还可以再好点。该负责人还说,购置奔驰车的程序合乎规定,首先由儿童福利院作了40万左右的购车预算,经合肥市财政局同意后,报合肥市人大审批通过,由合肥市政府统一招标采购。他还透露,其他省会城市儿童福利院的车有的比合肥的还要好。
自从郭美美事件后,慈善事业的“美誉度”一度受损。对很多与善款相关的细节,公众都放大了来看。这不能怪公众的苛刻。其实对于慈善事业来说,恰恰需要这种苛刻。忽视这种“苛刻”,是社会的漏洞,现在我们应该补上这个洞。
慈善不仅是一个需要“合法”的事业,更是一个需要“合情”的事业。所以,儿童福利院花大钱买奔驰车,虽然合法,却难合情。怎么看,合肥儿童福利院的理由都很牵强。主要为了接待外国客人?难道说今天白肤蓝眼高鼻的洋人仍然高于华人一等,连接待他们都得用豪车才行?这样的心态,或者是属于崇洋媚外的,或者是属于炫耀显富的。二者必居其一。因为没有理由说非得用“奔驰”才能和“洋人”对等。而如果来的真是有爱心的外国友人,人家可能会对中国一家福利院开奔驰来接投以异样眼神。以慈善人士的视角看,这还是福利院吗?
合法的不一定合情合理。如果公众从感情上难以接受,那么合法的东西也完全应该受到质疑。福利院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谁都知道。买奔驰的钱,固然是财政拨款而不是捐款,但财政拨款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纳税人一分钱一分钱交上来的。这笔买豪车的钱要是能用在孩子们身上,不是更好吗?如果福利院的车子很一般,但福利院的孩子们生活得非常幸福,这不才是慈善事业的最佳证明吗?
在这件事里最敏感的,倒不是豪车是不是合法的问题。要是不合法,反而简单,只要走法律程序解决就是了。最敏感之处在于:这样合法的行为是否与慈善事业的本身精神南辕北辙?
慈善是什么?是奉献,无私的奉献,这是它最大最光辉的形象。而不是多么漂亮的大楼、多么豪华的汽车。这些东西反而会给慈善事业的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在这样的“形象”之下,公众反而不敢相信一些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和慈善心了。
不论是“官办”的还是民办的慈善单位,其根本精神就只有一个,就是做慈善、献爱心。社会如何相信一家慈善机构的真诚,因而愿意广捐善款?一个是它的资金运转情况是否公开透明,一个是它的精神是否符合慈善事业的本质要求。“官办”慈善机构也不例外。一家慈善机构不能因为是“官办”的,就把自己当成“官方机构”,行为处事仍是拿机关的思路来运作。这样做,即便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但也难让公众从内心里相信它的慈善精神。作者:知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