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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几年来,天津公安东丽分局始终把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作为队伍建设和警心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日前,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东丽分局警务督察支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四条工作措施,强化民警执法权益被侵害案件的查办力度。
四条措施分别是:一、公安民警在依法执行职务时,其正当执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由侵权案(事)件发生地派出所负责受理查处,涉及辖区派出所本单位民警维权案(事)件的,由分局指定协作单位受理查处,辖区派出所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证据的录取固定工作。分局根据各派出所警力配置情况按照就近原则指定协作单位,协作单位之间结成“对子”相互开展维权工作。维权协作单位要对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的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维权协作单位在接到分局维权办指令后,应立即由单位一名领导带领精干民警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维权现场依法开展维权工作。二、分局维权办接到维权申请后,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分局督察支队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推动维权工作。同时将案件情况通报分局法制办,分局法制办提前介入维权案件的查办,对维权案件给予法律支持和办案指导。三、分局警务督察支队建立对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分析研判和通报制度。针对执法中的薄弱环节,提出遏制侵权案件发生的策略和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提高民警自我防范的能力,避免和减少侵权案件的发生。四、分局将对执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民警给予必要的抚恤、帮助。分局维权办(督察支队)负责对执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民警发放慰问卡,以示慰问。(记者赵颖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