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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123路公交车拒载一名拾荒老人,车上乘客让老人上车后,司机反而弃车而走。全车乘客只能换乘另一辆公交车,有热心乘客还帮助老人把东西拿到这辆车上。谁知道老人还没上车,车就开动了,大家都说老人还没上车呢!司机却说:“捡垃圾的,谁会让他上来?” (9月18日中新网)
这起福州公交司机拒载拾荒者事件,不仅有违职业道德,而且涉嫌触犯法律。
首先,公交车是公共产品,国家给了很多优惠政策,例如政府补贴、专用车道、不受车号限行限制等,公交在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的同时,也承担着社会赋予的公共交通职能。这在合同法上表现为,除非乘客随身携带了危险物品等,公交车不得拒绝乘客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这位拾荒老人并没有携带任何危险物品,司机拒载有权乘车的老人,这是第一重违法。其次,当拾荒老人上车后,司机本该妥善安排好老人,确保其人身安全。令人遗憾的是,这名司机反而弃车而走,这就产生了第二重违法。因为合同法还规定着: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乘客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司机将所有乘客弃之不顾,不得不说,他代表公交公司对诸多乘客实施了多重违约。第三,司机在公交车并没有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将车停路边,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不仅可能造成道路拥堵,更可能引发一系列交通事故。这就涉嫌非法停车,进而可能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构成了第三重违法。
更发人深思的是,当乘客们换乘另一辆公交车时,这名司机同样拒载了拾荒老人。如果仅仅是一名司机做出拒载、弃车的违法行为,这可能只是一个偶然事件,也许只与个别司机道德水平、法律意识、职业素养相关。而接连出现了同样的事件,不得不说,这两名司机所在的公交公司并没有为公众提供合格的司乘人员。我们并不要求每位司机都能像“最美丽司机”吴斌先生那样舍己为人,谱写生命的赞歌,但是公交公司确有责任为市民提供技术过硬、有着最基本职业素养的司乘人员。
公众期望看到这起事件中违法司机得到应有处理,也希望这起事件能给当地乃至全国公交行业敲响警钟,请尊重每位乘客合法权利。舒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