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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法院的基本职能是审判,我们要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工作,服务保障民计民生,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为百姓多做实事。”东丽区法院院长蒋亚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为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发展,该院从打击刑事犯罪、加大调解力度、促进执行等多个方面下了极大功夫,收到良好效果。
宽严相济平衡断案
蒋亚辉介绍说,东丽法院一直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一律依法严惩。去年至今,该院先后审结刑事案件1124件,其中,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883件,对213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比例为20%。而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则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去年至今,该院先后对449名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依法宣告缓刑,占全部犯罪的40%。
一名男青年因不满女友与他人在网上聊天,便要女友将其网友骗来,并纠集多人对该网友实施殴打,劫走其现金和手机。此案在审理中,法庭了解到这名女青年还是在校学生,而且其主观恶性不深,认罪、悔罪态度很好,家长亦表示今后会加强对子女的管教,于是法庭对女青年判处了缓刑。
蒋亚辉说,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质就是对刑事犯罪区别对待,做到既要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又要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
为了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东丽法院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工作全过程。加强立案调解工作,尽量将涉及婚姻家庭以及邻里纠纷的案件化解于开庭之前。同时加强同村委会、居委会、工会等组织的配合,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等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形成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今年1月到7月,该院调撤率为64.9%,比去年同期提高了5个百分点。
今年4月,该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航空公司诉飞行员的劳动争议案。飞行员肖某于2011年8月申请辞职,公司未批准,双方为此进行劳动仲裁。今年1月,仲裁裁决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航空公司为肖某转出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其他请求予以驳回。双方均不服,航空公司向东丽法院起诉,同时肖某提出反诉。受理案件后,审判人员做了大量的庭前准备工作,系统学习了民航局相关文件。依据规定,培训费用应由重新录用飞行员的航空公司支付,但当时肖某尚未找到新的单位,培训费用的处理存在困难。在无法律规定且显失公允的情况下,法院无法判决由飞行员个人承担巨额培训费用;如果判决零赔付,航空公司将会蒙受巨额损失,且会在业内产生不良影响。针对这一情况,审判人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发现肖某虽执意辞职,但对其辞职后进入公共航空领域、面临转型的风险有所顾虑,而原航空公司也有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诚意。
在案件开庭审理中,审判人员积极引导双方举证、质证,庭后采取疏导方式指出双方诉讼请求中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部分。在庭外,审判人员两次到航空公司走访,了解到该公司已有九十多起飞行员劳动争议纠纷,飞行员极度短缺。肖某在公司工作时间较长,与所在团队配合良好,如果能继续履行合同,对稳定飞行员队伍和企业运行都有好处。审判人员在掌握了大量信息的基础上细心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肖某回归飞行队伍。这一案件的妥善解决为稳定特殊形势下国有航空公司飞行员队伍,妥善处理航空公司与飞行员间的劳动争议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
三大路径助推执行
蒋亚辉认为,人民法院受理的每一起案件从立案、审理、宣判到执行,执行是司法公正与效率的最终体现。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提高公众对法院的信心,有利于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基于上述原因,东丽法院扎实推进执行工作,积极探索执行新路径、新方法:一是以阳光执行大厅作为依托。在新落成的法院审判综合楼中对执行大厅进行了重新布局,通过采取圆桌会谈的方式促进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协商,促进当事人与执行法官之间的交流互动。二是确保评估拍卖程序公开。对中介机构的遴选采用摇号方式进行,提高选定评估拍卖机构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由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评估拍卖活动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拍卖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三是构建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在立案阶段强化风险告知释明,审判阶段强化自动履行说服教育,执行阶段强化内外合力参与,并向当事人公开执行全过程,明确每一环节的责任人,保证了各个阶段的有效衔接,避免了各部门间工作脱节、影响效率的情况发生,形成了法院内部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合力。今年上半年,案件自动履行标的达7000多万元,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