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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窦红梅)一份年报动辄上百页,投资者读起来反而有些抓不住重点。昨天,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2012年上市公司年报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年报及年报摘要全面简化内容,只保留主要财务数据等投资者最关心的内容,这一新规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为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增强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证监会启动了年报准则的修订,正式发布的年报准则共计4章65条和1个附件,适用于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创业板公司年报准则将在修订后另行发布。
据了解,本次修订后年报摘要仅保留了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报告期内重大事项等投资者最为关心的内容,同时要求摘要披露篇幅原则上不超过报纸的1/4版面,以便于投资者尤其是个人投资者阅读。随着年报摘要披露篇幅减少,指定报刊的信息披露成本也会相应降低。
年报全文披露内容也将全面简化,只强化投资者关心事项的披露。为减少重复披露,年报准则删除了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以往年报或临时公告中已披露过的历史信息。借鉴香港经验,将财务报表附注、临时公告中已披露的内容,在年报全文中仅做概述,详细内容通过“查询索引”指引投资者阅读附注和公司相关临时公告。
但是,本次修订特别强调了投资者关心事项的披露,要求进一步细化“重大诉讼、仲裁、重大担保”等重要事项,加强对市场普遍关注的利润分配、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实施效果等情况的披露。
据悉,今年的年报可能出现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的内容。此次修订中,证监会增加了年报自愿披露内容,鼓励差异化披露。如鼓励公司披露前5名供应商名称和采购金额,前5名客户名称和销售额;鼓励公司主动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等。同时,允许公司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实行差异化披露。
业内人士认为,年报准则修订后更加体现了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对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促进形成资本市场价值投资理念,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