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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城管的角度看,“创意执法”的一大特点,就是利用城管的人力优势,形成一种冷暴力的威慑,但城市管理的任务繁重,矛盾众多,都使用“创意执法”,人力成本是不得不考虑的一个现实问题。从执法对象的角度看,虽然避免了直接的暴力冲突,但内心对城管的印象可能根本没变,对违法的认识也可能没变,未来的矛盾冲突隐患依然存在。从旁观者的角度看,旁观者、顾客并不违法,城管“创意执法”在将冷暴力施加给执法对象的同时,也施加给了旁观者、顾客,这不仅不利于城管树立新的社会形象,更涉嫌侵犯旁观者、顾客的合法权益。
执法的目的,不仅仅是贯彻法,而是为了不再执法。要达到不再执法的境界,就需要执法对象从内心理解法、接纳法、尊重法,不发生违法行为。这就需要从两个方面来反思当前的城管执法困境,一方面,是不是城管所有执法的依据都是合理的,都是以人为本的,要及时修改那些只顾城市“面子”的规定,多考虑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将迫于生存压力而上街摆摊的小贩视为一个城市的天然存在并加以合理规划;另一方面,城管的执法过程要人性化,要通过人性的温度感化执法对象,让执法对象对法律敬畏、遵守。
可以说,只要城市管理的思维没有从城市管理迈向城市服务,只要城管内心将执法对象视为对立的执法思路没有根本转变,任何貌似文明的“创意执法”方式,实际的作用都是十分有限的。实际上,没有身体冲撞的冷暴力对社会的危害,并不比直接身体冲撞的暴力小,在时间和心理意义上,它对和谐社会的伤害更大。在目前城管体制缺陷依在,城管人员身份尴尬仍存的情况下,不如换位思考,聊聊家常,晓之以理,不如弯下腰来,帮助执法对象收捡一下,动之以情,即使树立不起城管文明执法的光辉形象,也可以增进相互理解,彼此尊重。
城管要从根本上改变暴力执法的形象,根本的创意还是不在“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冷暴力上面,而在于抛弃“战”的“官本位”执法思维,把心用到“为人民服务”上面,用到尊重和保障人权上面。
(作者系湖北省武汉市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