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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岁的雷锋,生命的钟摆永远指在了一个特殊的时间点——这个时间点对于“老三届”这代人而言,雷锋是永远的“叔叔”。
今年我已过花甲,学习雷锋时是内蒙古草原小城里一个六年级小学生。记得除了看报纸、听广播(当时没有电视,更没有互联网)外,还集中看了一场评剧《雷锋》。评剧的唱腔适宜于如泣如诉的场景,印象最深的正是雷锋妈妈悲愤自尽的那段故事,童年记忆中最大的恐惧莫过于失去母亲,而评剧《雷锋》再现了这一场景,所以至今难以忘怀。
上世纪60年代初,“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从毛主席口中和笔下发出,形成一个民族的集体记忆。大家助人为乐、扶老携幼、拾金不昧,以集体主义和利他主义为出发点,实现了道德救赎的阶段性胜利,这无疑是一个奇迹。更重要的是,每一个人都那么真诚、淳朴,助人为乐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快乐”,而不是图名图利图什么其他的东西——我就有过这样一次经历。
那是三十多年前的一个冬夜,我与妻子在院子里碰见一个老人,他似乎在一寸一寸地挪动脚步,严重程度远远超过“步履蹒跚”,身边无人搀扶,寒风掠过,老人更显得无助。
我下意识地冲过去,询问老人家在哪里?他嚅嚅着说了一个地名,是马路对面的“前拐棒胡同”。我毫不犹豫地蹲下身,让老人伏在我背上,与妻子一同背老人回家。
没想到,这位老人的体重超出我的预料,背得我气喘吁吁,可我仍然坚持着把他送到前拐棒胡同里的家。这条胡同位于北京东四附近,大杂院很深很长,进入老人的家门,我早已是满头热汗。更有趣的是,我面对的不是欢迎和感谢,而是两个女人(似乎是老人的女儿)的指责,尽管指责的不是我,而是这位伏在我背上的老人。好像是指责他不该出去乱跑,又好像指责他伪装成可怜的样子让人同情。
这一刻我陷入尴尬中,好心的回报竟然是这样,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我和妻子匆匆离开了这条幽深的胡同和可怜无助的老人。现在想来,当时她们也许是有什么不痛快的事刚发生。
我当了一回雷锋,得到的却是极特殊的回报,仿佛无意中置身于一场骗局,我参与扮演了一场谴责不孝的哑剧。可是我不悔。
事后我追问自己,设想若再次遇到无助而独行的老人,在寒夜的北风中挪动时,你是否还是伏下身去背他回家?
我的回答是:“当然!”
因为每个人都会苍然老去,因为照顾老弱是人类的天性,还因为在我童年记忆中留下了一个响亮而铿锵的榜样的名字。他引领着我和我的同代人一步步走到今天,从少年走到青年,从中年直到老年,他还将引领着我们的后辈坚定地走下去。它是一个民族集体的鲜明记忆,也是共和国的一座精神富矿。
有这么一首歌——《学习雷锋好榜样》,虽然已是一支老歌,但它的旋律却永远那么活力四溢,快乐、阳光,用一个时尚的词:“充满正能量!”人生中机会多多,当几回雷锋,是机遇,也是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