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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取钱财,俩男子经过谋划商量,一人冒充高法领导亲戚,一人冒充中央某大报领导,先后骗取被害人现金25万元。日前,经安徽省涡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肖明有期徒刑七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被告人盛原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被告人肖明今年57岁,被告人盛原今年40岁。经审理查明,2007年底,安徽人陈立得知其侄子及同村的五个人在河北盗窃被抓,便找到被告人王峰(已判刑)帮忙,王峰随即找到盛原让其帮忙办理此事。王峰以“认识北京高官可以将被抓的5个人放出来”为由,与陈立等一同到北京将盛原、肖明介绍给他们,并称盛原是中央某大报领导,肖明是高法某领导亲戚,可以将此事办妥。随后,肖明、盛原与王峰联手合作,上演双簧,先后分三次骗取被害人陈立等人25万元。(樊军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