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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今年74岁了,从旧社会过来的人,也没啥文化,在镇上缫丝厂“服役”了大半辈子后退休在家。从烘茧员、验级员、保管员等岗位上一路走来,虽说没有一官半职,但多年的工厂生活却让他养成了读书看报的习惯。
现在,每当看到爷爷戴起老花镜,端着报纸半仰着头眯着眼看报时,自己也能增添几分勤奋读书的动力。也正是这种阅读的坚持,爷爷才与《人民法院报》相识,并结成了忘年之交。
那是2009年最寒冷的季节,当我回到老家时,却发现爷爷满脸愁容。听奶奶说才知道河对岸的崔爷爷因车祸去世了,老伴也受了伤。他和爷爷从小玩到大,老了之后还经常一起打牌、钓鱼。听到这个噩耗,爷爷怎能不伤心?而此时,村里的人都传言崔爷爷家人不会得到一分钱赔偿,因为他是自己撞到人家车上的,人家最多给个三五千元的良心钱。
原来,崔爷爷载着老伴无证驾驶一辆摩托车去理发,因当天人特别多就等到天黑。回家的路上过往车辆很多,灯光耀眼,崔爷爷一不留神撞到了停在路边的小卡车上,自己当场死亡,老伴受伤,保险公司还来人勘察了现场。
我当即告诉爷爷:“只要崔爷爷不被认定负事故全责,他今年虚岁才68岁,按照农村户口算也能获得十来万的赔偿!况且,小卡车停在路上也应有责任。”爷爷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还反复强调:“是他撞到人家车子上的呀!”我赶忙解释:“嗯,这就是交强险,在122000元的范围内不分主次责任的……”
经过我的一番解释,爷爷仍然将信将疑。但不久后,崔爷爷家人起诉后的调解结果告诉他,我是对的。崔爷爷的近亲属不仅得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车主还按责赔了6000元钱。
不久,全家人一起吃午饭时,爷爷突然对我说:“华啊,你们单位有没有什么关于法律方面的报纸?带给我看看,现在这个社会不学法是不行了。”我当即想到了《人民法院报》,并从单位带回了几份。哪知,爷爷越看越上瘾,还让我下半年专门帮他订了一份!
去年12月23日,当爷爷阅读法院报时,在评论版突然看到了我的名字,一篇《公务员问题热炒折射出什么》的文章登在了“法官之声”栏目。爷爷非常激动,并立即打电话问我。我说:“您看看下面的作者单位就知道啦。”爷爷惊喜之余,还将这份报纸珍藏了起来,偶尔还会在亲戚朋友面前“炫耀”。
这也更加激发了爷爷对法院报的兴趣和热情。现在,爷爷每天都要花时间阅读法院报,在增长了法律知识的同时也在传播和应用着。
最近,有位亲戚在打工时摔断了好几根肋骨,但老板只愿意给付医药费和几百元的营养费。当向爷爷请教时,他居然当起了专家:“那哪儿够呀?要是定了残的话,还有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一大堆赔偿项目呢……”
看到爷爷与法院报结缘后的进步与欢乐,我要由衷地感谢《人民法院报》。在她20岁生日来临之际,祝福她生日快乐并茁壮成长。